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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案件查詢:如何確認案件進度、開庭通知與判決結果

最後更新 2026 年 3 月 12 日 被告案件查詢開庭通知判決書案件進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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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案件查詢:你有權知道案件進度

收到法院傳票、被列為被告,心裡一定很不安。案件目前走到哪一步了?什麼時候要開庭?判決結果出來了嗎?這些問題是每個被告都想知道的。

好消息是,身為案件當事人,你完全有權利查詢自己案件的進度。以下教你怎麼查,以及查到結果後該怎麼判斷。

被告案件查詢的三種方式

方式一:司法院網站線上查詢

這是最方便的方式,不用出門就可以查。操作步驟如下:

第一,進入司法院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)。

第二,點選「查詢服務」中的「案件進度查詢」。

第三,選擇你案件所在的法院。如果不確定在哪個法院,一審案件通常在犯罪地或你住所地的地方法院。

第四,輸入案號查詢。案號在傳票或起訴書上都有,格式如「115年度易字第1234號」。

第五,如果不知道案號,可以切換到「當事人姓名查詢」,輸入你的姓名。

查詢結果會顯示案件狀態、承辦法官、開庭日期等資訊。

方式二:打電話到法院

如果不太會操作電腦,打電話查最直接。打法院總機後轉接服務中心,告訴服務人員你的案號(或姓名和身分證字號),請他們幫你查詢。

台中地區的被告,打以下電話:

台中地方法院: 04-2260-2000

台中高分院(二審): 04-2260-1600

台中地檢署(偵查階段): 04-2223-4766

方式三:到法院臨櫃查詢

帶著身分證到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,直接請服務人員協助查詢。臨櫃的好處是可以當場申請文件、閱覽卷宗。

台中地方法院的地址是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,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:00到17:00。

開庭通知怎麼查

開庭通知(傳票)通常會寄到被告的戶籍地址或法院紀錄的送達地址。但有時候會遇到以下問題:

沒收到開庭通知

如果你確實沒收到傳票,可能原因有:

第一,法院寄送的地址不是你目前居住的地址。如果你已經搬家但沒有更新戶籍地址,傳票可能寄到舊地址。

第二,郵件遺失或被其他住戶收走。

第三,你出國或長期不在國內。

不管原因是什麼,沒收到傳票不代表案件會停下來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62 條規定,傳票如果無法送達被告,法院可以依法公示送達,屆時就算你沒看到,在法律上也算已經合法通知了。

所以如果你知道自己有案件在身,務必主動查詢開庭日期,不要等傳票寄來。

主動查詢開庭日期的方法

第一,司法院網站的「開庭進度查詢」功能,輸入案號即可查到所有已排定的庭期。

第二,打電話到法院書記科,報案號查詢下次開庭時間。

第三,向法院陳報你目前的居住地址和手機號碼,請法院將通知寄到正確的地址。可以用書面或到法院臨櫃辦理。

判決書怎麼查

案件判決後,你需要知道判決結果、刑期、是否可以上訴等重要資訊。

法院會寄判決書給被告

判決後,法院會將判決書正本寄送給被告。收到判決書後要注意上訴期限——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349 條規定,上訴期間為送達判決後10日內。這個期限非常重要,錯過了就不能上訴了。

沒收到判決書怎麼辦

如果判決已經做成但你沒收到判決書,可以:

第一,打電話到法院刑事紀錄科確認判決日期和是否已寄出。

第二,到法院臨櫃申請判決書正本。需要帶身分證,部分法院會收取規費。

第三,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搜尋案號,已上網的判決書可以線上閱覽全文。但要注意,上網時間通常比宣判晚1到2週。

判決書重點怎麼看

拿到判決書後,最重要的看以下幾個部分:

主文: 這是判決的結論。有罪判決會寫刑期,例如「處有期徒刑六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」。無罪判決會寫「無罪」。

上訴教示: 判決書最後會載明可不可以上訴、上訴期限、向哪個法院上訴。

量刑理由: 法院為什麼判這個刑度,考量了哪些因素。如果要上訴,這部分是很重要的參考。

被告案件查詢在不同階段的重點

偵查階段(被告身分已確認但尚未起訴)

這個階段你可能收到檢察官的傳喚或通知書。因為偵查不公開,能查到的資訊有限。建議打電話到地檢署確認案件是否已經分案、承辦檢察官是誰、有沒有排定偵查庭。

審判階段(已被起訴到法院)

這是資訊最透明的階段。可以在司法院系統查到案件進度、開庭日期、承辦法官等。每次開庭前,務必確認庭期和法庭位置,準時出席。

判決後(判決已做成)

確認判決結果和上訴期限。如果對判決不服,刑事案件必須在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。

被告的權利提醒

身為被告,你有以下重要的權利:

第一,緘默權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得保持緘默,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。」

第二,選任辯護人的權利。你有權聘請律師為你辯護。如果經濟困難,可以聲請法律扶助。

第三,閱卷權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33 條規定,被告及其辯護人有閱覽卷宗的權利。

第四,上訴權。對判決不服時,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上訴。

有案件在身,不知道該怎麼辦?

如果你是被告,不確定案件現在的狀況、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準備,建議盡早諮詢律師。刑事案件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策略考量,越早準備越有利。

有任何問題,歡迎隨時聯繫我們:

常見問答

被告可以查自己的案件進度嗎?

可以。被告是案件的當事人,有權查詢案件進度。可以透過司法院網站線上查詢、打電話到法院查詢、或親自到法院臨櫃查詢。查詢時需要案號或身分證字號。

被告沒收到開庭通知怎麼辦?

如果確實沒收到傳票,可能是地址有誤或郵件遺失。建議主動打電話到法院確認開庭日期,並更新戶籍地址或向法院陳報送達地址,避免被認定合法送達而缺席判決。

被告可以查判決書嗎?

可以。判決書會寄送給被告,如果沒收到,可以到法院申請判決書正本。已公開上網的判決書也可以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中用案號搜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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