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鄉鎮市調解 法律諮詢主要協助民眾處理勞資關係的各種法律問題,例如:
- 調解事件的管轄
- 調解期日不到場
- 調解收費
- 調解成立的效果
- 調解不成立的後續
如果您有上面困擾,請與我們聯繫,我們可以協助您解決!
電話諮詢 0978-608603 |
LINE線上諮詢
鄉鎮市調解 問題目錄
鄉鎮市調解 法律諮詢常見問題
🆀 哪種類型的案件可以到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?
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,負責處理以下兩類型的案件:
- 民事事件:涉及私人間的法律問題,如債務糾紛、合約爭議等。
- 告訴乃論的刑事事件:這類刑事案件只有在被害人提出告訴時,檢警才會偵辦,比如過失傷害。
🆀 申請調解需要繳多少錢?
除了勘驗費用需要由當事人依實際費用來支付之外,不允許收取任何其他費用,或以任何理由收取報酬。簡單來講,調解本身是不收費的,只有在需要進行勘驗的時候,當事人才需要負擔與此相關的費用。
🆀 我應該要向哪個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呢?
如果您想要透過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來解決爭議時,應該根據以下規則決定哪個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:
1.同一地區居住
如果您跟對方都住在同一個鄉鎮市,那麼就由該地區的調解委員會來進行調解。
2.不同地區居住
- 民事事件:如果雙方住在不同的鄉鎮市,在民事事件應該由被告的住所、居所、營業所或事務所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負責。
- 刑事事件:刑事案件的調解則由被告的住所、居所所在地或犯罪發生地的調解委員會負責。
3.雙方同意的情況
如果您跟對方都同意,並且相關的調解委員會也同意,那麼調解可以由雙方選擇的任何一個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來進行,不受上述兩條規則的限制。
🆀 我要如何申請調解?
依照鄉鎮市調解條例的規定,調解聲請可以是書面形式,也可以是口頭提出的。聲請時,必須明確說明想要調解的事由和爭議的具體情況。但目前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有一個線上聲請系統,各區公所的案件都可以在線上進行申請,非常的方便。網站上也可以下載調解聲請書,列印填寫後也可以直接拿到區公所申請。
🆀 申請調解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嗎?
要進行調解,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案件,都需要相關當事人的同意。
1.民事事件:
在民事案件中,想要進行調解,必須得到所有當事人的同意。這意味著,所有涉及該民事爭議的人都需要同意才能開始調解程序。
2.告訴乃論的刑事事件:
在這類案件中,只有在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,才能進行調解。
🆀 如果調解那天對方沒來,怎麼辦?
當事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去調解,那麼調解會被認為是不成立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您的對方沒有出現在調解會議上,而且沒有一個正當的缺席理由,這次調解就被視作失敗。
但是如果調解委員會認為這個案件還是有希望透過調解解決的話,他們可以決定重新安排一個新的調解日期,給予雙方一個新的機會來進行調解。
🆀 車禍要怎麼申請調解?
車禍事件要向對方的住、居所或是事故地點的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,最快的方式是線上申請,申請的時候要附上初判表、診斷證明、醫療費用收據、收入證明等資料。
🆀 調解成立之後反悔了,可以再去提起告訴嗎?
一旦調解成立並且經過法院的核定後,那麼涉及該案件的當事人就不能再就同一事件提起訴訟、進行告訴或自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