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然侮辱罪刑責 法律諮詢

在現代社會,尊重他人的名譽和人格是文明社會的基本要求。然而,仍有一些人在公共場合對他人進行侮辱,造成道德和法律問題。本文旨在探討公然侮辱罪刑責、法律規定及相關案例,以幫助讀者更加了解這一罪行的界定和法律意義。

📎公然侮辱罪的法律定義

公然侮辱罪是指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或共聞的狀況下,以使人難堪為目的,用言語、文字、動作或圖畫抽象或籠統地辱罵他人,從而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有的人格和地位,達到降低或損害其評價的程度。在《刑法》第309條中,對公然侮辱行為進行了具體規定。

📎成立要件

公然侮辱罪的成立要件包括:

(1)行為人具有犯意,即故意侮辱他人。

(2)行為具有侮辱性,表現為言語、文字、動作或圖畫等形式。

(3)行為在公開場合進行,即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或共聞的狀況下進行。

📎公然侮辱罪刑責

根據《刑法》第309條第1項的規定,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
📎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罪的法律規定

如果行為人使用暴力或強制手段進行侮辱,則依據刑法第309條第2項的規定,以強暴犯公然侮辱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
📎相關案例

  1. 某人因對鄰居進行道路停車的爭執,在社區大廳大聲辱罵對方,被法院判處公然侮辱罪,處罰金五千元。
  2. 某人在網路上公開發表辱罵他人的文章,對方提出告訴,經審理法院認為涉及公然侮辱罪,被判處拘役十日。
  3. 某人在公共場合因對方未戴口罩而與其爭吵,當眾辱罵對方,對方將其告上法庭,法院認定涉嫌公然侮辱罪,處以拘役二十日。

📎結語

公然侮辱罪是為了維護個人名譽和人格尊嚴,保護社會道德風尚而設立的罪名。了解公然侮辱罪的法律概念、成立要件、刑責及相關案例,有助於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,遵守法律規定,尊重他人的名譽和人格。由於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之罪,萬一被告了,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想辦法讓對方撤告,這樣就不會面臨刑責,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。

📎參考資料

  • 相關法律規定及判例解析

📎相關連結

妨害名譽法律諮詢常見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