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愛容易相處難,我想要離婚該怎麼做?
離婚方式有以下三種:
※協議離婚
又稱「兩願離婚」,在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前提下,談妥離婚條件,財產分配、贍養費、監護權等事項後,找到兩名證人簽好離婚協議書,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。
※調解離婚
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,只是對於離婚後的權利義務歸屬無法達成共識,所以沒辦法協議離婚,這時候可以藉由他人居中協調,讓雙方達成共識而順利離婚。
※訴訟離婚
當協議離婚跟調解離婚都行不通,或是一方想離一方不願離的時候,想要離婚的一方就只能告上法院請求法官判決離婚,但這也不是隨隨便便想告就可以離的,必須要符合民法第 1052 條規定的情形才能向法院請求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