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別休假的給予標準?
- 6個月至1年: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年未滿的勞工,應給予3天特別休假。
- 1年至2年:工作超過1年至2年未滿的勞工,應給予7天特別休假。
- 2年至3年:工作超過2年至3年未滿的勞工,應給予10天特別休假。
- 3年至5年:工作超過3年至5年未滿的勞工,每年應給予14天特別休假。
- 5年至10年:工作超過5年至10年未滿的勞工,每年應給予15天特別休假。
- 10年以上:工作超過10年的勞工,每增加1年,休假天數增加1天,最多至30天。
如果想知道自己有幾天特休,可以到勞動部建置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試算。